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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公安局双溪派出所“两队一室”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7 21:26:50   浏览量:141

项目概况

屏南县公安局双溪派出所“两队一室”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M-2024-002

项目名称:屏南县公安局双溪派出所“两队一室”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878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6596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屏南县公安局双溪派出所“两队一室”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1

468787.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①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特定资格2: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方式:(1)本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2)外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HZXM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公安局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01号        

联系方式:龚警官/0593-896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谢宇星、小李/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李

电 话:  0593-235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