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您现在位置是:首页>>公告信息

天行连城公馆工规三期-桩基试桩工程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18:00:24   浏览量:1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天行连城公馆工规三期-桩基试桩工程已由相关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乾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宁德乾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征集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连城路板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有直径11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压静载试验承载力24000KN,以及6根直径1100mm的基桩用于辅助抗压静载试验,单根暂定成孔长度72.1m;直径8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压静载试验承载力7200KN;直径8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拔静载试验承载力3000KN,单根暂定成孔长度50.7m,具体以中标单位绘制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4510含暂列金2500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6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227 2024229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

4.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未按4.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3-2356788,传真:/

联系人: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