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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连城公馆工规三期-桩基试桩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04 17:30:00   浏览量:266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裕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天行连城公馆工规三期-桩基试桩工程已由相关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乾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宁德乾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连城路板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有直径11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压静载试验承载力24000KN,单根暂定成孔长度72.1m;6根直径1100mm的基桩用于辅助抗压静载试验,单根暂定成孔长度72.1m;直径8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压静载试验承载力7200KN,单根暂定成孔长度50.7m;直径800mm冲孔钢筋砼灌注桩1根,抗拔静载试验承载力3000KN,单根暂定成孔长度50.7m;,具体以中标单位绘制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中标单位绘制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型范围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4510含暂列金2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9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图纸的电子文本)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3月18日100000,提交地点为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39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乾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7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59336093,传真:/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3-2356788,传真:/

联系人:小李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7层

联系电话:0593-292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