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CG-350923-HZXM-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厦门东横商贸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3号1016-1单元 | 294,200.00元 | 264,7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办公家具):
货物类(厦门东横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家具 | 办公家具 | 天宇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批 | 294,200.0000 | 294,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志生 |
| 评审专家: | 周林树 、 林碧玲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3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FJHZXMGL@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办公家具:0.8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福安市美格林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产品货物名称),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省瑞美斯家具有限公司对询价通知书序号4、8、11、22、23、41、45、49、49、53、58、63、71、75、81、91、92、96的产品关于“≥或>”、“≤或<”、“±”、“不低于”、“不高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未填写具体的数值的,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其均未响应具体的数值,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福建金梓烨实业有限公司、古田县金帝骏家居有限公司、福建腾耀家具有限公司、厦门东横商贸有限公司、福建诺梵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均给予环境标志产品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屏南县公安局
地址:屏南县国宝路201号
联系方式:0593-89650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吴
电话:0593-235678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