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机房统一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5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机房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XM-2025-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3-2356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8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女士/0593-2931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宇星、小林/0593-23567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 1 | 3193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91350100731844207Y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2025年03月10日起至2025年03月1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2(1)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供应商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JHZXM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5.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6层开标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93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