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01]HZXM[XJ]2026001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家具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宁德市图腾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仕林东湖7幢1梯802室 | 1,596,888.00元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家具采购(总价):1437199.2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家具采购):
货物类(宁德市图腾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家具 | 执法办案中心家具 | 执法办案中心家具 | 盛世凯美 | 详见标书明细 | 1 | 批 | 1,596,888.0000 | 1,596,88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锦平 |
| 评审专家: | 刘浩金 、 李康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1.5%计取;100万元<金额≤500万元:超出100万元部分按1.1%,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缴款账户:开户全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号:35001682433052521766。(邮箱FJHZXMGL@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家具采购:2.15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宁德市图腾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给予响应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189504645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 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林
电话: 0593-235678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