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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医院口腔科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7:38:01   浏览量:42

项目概况

福安市医院口腔科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获取或网络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11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M-2026-047

项目名称:福安市医院口腔科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福安市医院口腔科设备

1批

52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制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明或供货前通过备案的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260907日至202609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6层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1)现场报名: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司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办理报名手续;(2)电子邮件报名:须将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FJHZXMGL@163.com),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纸质文件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11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27号201D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11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27号201D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安市医院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赛岐镇王厝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6970197

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层

联系人:谢宇星

联系电话:0593-2356788